“感谢民警,让村里的经费没落入个人腰包。”昨日上午,在户县公安局沣京路派出所,五竹镇东五竹村村民刘养利说。
今年1月6日,沣京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,五竹镇五竹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冯某利用职务便利,侵吞东五竹村集体财产。接警后,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。1月16日,沣京路派出所对冯某传唤调查。在大量的证据面前,冯某对其侵占集体财产的行为供认不讳。经民警大量调查取证查明:冯某于2011年5月、8月,分两次将沣京管委会给东五竹村集体、共计13万元的办公经费非法占为己有。
民警称,13万元的集体经费,原本是要给村里修路、栽电杆等用的,结果却被其占为己有,其涉嫌职务侵占罪。目前,冯某已被刑拘。 本报记者曾春
(原标题:侵13万公款 原村支书被拘)